学校各单位:
按照教育厅、市公安局和学校本学期重点工作的要求,为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现将国庆放假期间及近期的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稳定工作,以防火、防盗、防交通事故、防突发事件为重点,在国庆前全面进行一次本部门的安全大检查。检查内容为:
1、安全责任制度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安全防范措施到位情况等。
2、防火间距、消防通道、消防水源、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物资防汛等情况。
3、防盗门、防护栏、技防设备的性能状况。
4、校内食堂及饮食摊点的食品卫生安全情况。
5、本部门网络安全情况。
检查工作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查到每一个容易发生问题的环节。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定人、定责、定期整改,确保不发生问题。各部门将检查情况9月30日前,书面报送保卫处。
二、落实责任。在安全检查的基础上,要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
1、各部门在放假前,对本部门的职工、学生和临时聘用人员进行防火、防盗、防骗和假期外出活动的安全教育。辅导员(班主任)要对学生进行一次假期中的安全教育,要求学生把贵重物品(计算机、现金、卡等)妥善保管,学生离校和返校时,不要购买非正规渠道销售的车票和乘坐无营运证的黑车,要到指定的售票点购买车票,切勿上当受骗。
2、各位师生员工放假前,要关好门、窗、水、电、气,妥善保管好易燃易爆及危化物品,对实验室等场所要重点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3、在校学生要注意按时归寝,不要在学校周边的偏僻处逗留,严格遵守宿舍管理规定。
4、各家属区要加强安保巡查,组织好保安力量,严格履行安全保卫工作职责,对所管辖的区域,要分片包干,责任落实,任务到人,形成联防、群防体系,对重点区域及人员要实行有效管理。
5、保卫处要认真落实学校关于做好校园安全工作的要求,加强门卫、巡逻和守护制度。加强对教学楼、图书馆、学生宿舍、实验楼、办公楼等重点场所的保卫工作。对外来人员做到详细登记,全体保安队员必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三、各部门要加强节日期间及近期值班,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随时掌握和处理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并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
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87992110 8799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