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26日15:00,在行政楼102办公室,保卫处召开了综合实验楼、实训与创新大楼施工安全工作约谈会。保卫处处长张鹤、副处长叶林、治安科科长林阳军与综合实验楼、实训与创新大楼施工单位负责人、规建处项目联络人邓登攀参会。
张鹤处长在会上首先要求施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建筑施工安全的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施工工地人员的安全教育,自觉维护校园秩序;其次,施工车辆进出校园,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师生安全,特种车辆进出要到保卫处报批备案;要严格按照流动人口管理办法,及时上报施工人员的基本信息;做好施工人员生活区的治安、消防和卫生防疫工作;做好施工现场的封闭管理,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保卫处将不定期对施工工地进行安全检查,对于违规行为保卫处有权要求立即整改并处罚。叶林副处长、林阳军科长对前期出现的安全及管理问题进行了梳理,并对安全责任书的签定、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做好预案和相关安全措施等提出具体要求。
两家施工单位负责人分别表示,将严格按照学校要求,认真做好消防、治安、交通安全防范工作,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积极配合保卫处,确保无事故发生,高质量完成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