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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科
2016-03-07 11:58 保卫处(武装部)    (点击: )

消防科:87992119(2119)行政楼102办公室

科长:瞿懿韬

科员:晏超  徐西成

其主要工作职责有:

1、负责确定校内各重点防火单位和重点防火部位;

2、负责监督检查学校各单位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制度;

3、负责监督检查学校各单位层层签订消防管理工作责任制;

4、负责检查校内公共场所消防灭火器材和设施的正常使用情况;

5、负责对学校各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6、负责检查督促各单位消防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

7、负责特殊季节及重大中心工作时(如冬季、春季防火,重大节日活动,节假日防火)消防安全工作检查和管理;

8、负责对安全检查情况进行分析并写出汇报材料上报有关领导;

9、负责对师生员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消防法律法规及安全知识宣讲、消防安全应急疏散演练、消防器材使用方法及灭火演练等);

10、负责校内消防灭火器材的配置(先检查校内各单位的配置情况,然后向领导汇报所需配置部门和器材、数量,再根据领导批示,组织所需器材招标或者通过校内有关部门进行招标,最后通知所需配置部门前来领取登记);

11、负责火灾事故的处理工作(启动应急预案)。

12、具体负责保卫处各科工作的综合保障和对内对外的联系协调;

13、做好自消系统日常的检查、维护工作,掌握自消系统设备的性能和运行情况,发现故障及时排除,不能及时排除的及时与维保公司联系。

14、做好消防文件资料、视频资料的存档保管理工作,对重要资料制作光盘,长期保存。

15、收集发生在校区的交通事故、火灾事故、爆炸事故和其它安全事故的第一手资料和图片,配合相关机关调查处理。

16、开展维护校园环境秩序宣传工作;负责校区环境秩序乱源清查整治工作;主动协调配合地方整治校园周边环境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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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028-8799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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