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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意外受伤、生病住院、死亡保险金的赔付须知
2007-07-13 11:46 保卫处(武装部)    (点击: )
[学生意外受伤、生病住院、死亡保险金的赔付须知]

 

学生意外受伤、生病住院、死亡保险金的赔付须知

一、        被保险学生在保险期间如发生意外事故受伤申请保险赔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写出书面受伤经过及赔付申请并由所在部门出具证明加盖公章;2、保险单复印件;3、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4、出院病情诊断书原件和住院病历复印件,并加盖医院公章;5、保险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收据原件及住院费用明细表,并加盖医院公章;6、门诊须出具医院用药处方签、门诊病历及收费票据;7、保险公司认为必要的其它证明。

二、        被保险学生在保险期间内因病住院申请保险陪付,需提供以下材料:

  1、保险单复印件;2、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3、出院病情诊断书原件和住院期间住院病历复印件,并加盖医院公盖;4、保险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收据原件及住院费用明细表,并加盖医院公章;5保险公司认为必要的其它证明。

三、        被保险学生在保险期间内如发生死亡,伤残保险事故后,需提供以下材料申请赔付:

1、学生保险单;2、本人身份证、学生证;3、学校相关部门的证明;4、保险事故证明;5、伤残鉴定证明;6、死亡证明,火化证,户口注销证明;7、受益人身份证明;8、保险公司认为必要的其它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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