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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户口迁入学校的简要说明
2017-09-07 10:23 保卫处(武装部)    (点击: )

一、户口迁移证有效期

当年8-9月开出的户口迁移证学校都可以接收。

二、户口入户人员限定

只限当年新生大成都范围之外可迁入学校。

三、迁户口与不迁户口的区别(自愿原则)
1、将户口迁入学校
毕业后如果工作单位接收户口,则直接由学校将户口迁往工作单位,但如果工作单位不接受户口,则学校将户口迁回原籍。在校期间不需要办理居住证。
2、将户口留在原籍
毕业后如果工作单位接收户口,则本人回原籍将户口迁往工作单位,如果工作单位不接受户口,则不需要办理任何户口手续。在校期间若要参加学校所在地的驾校培训等事宜,需要办理当地居住证。

3、户口迁入学校后,除毕业、转学、退学外,在校期间不得将户口迁出。

四、户籍地址的问题

需要迁移户口的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在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户口迁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中信大道二段1号。

学校不接收成都所辖1345市的新生户口(青羊区、锦江区、武侯区、高新区、天府新区、金牛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郫都区、双流区;新津县、金堂县、蒲江县、大邑县;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简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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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028-8799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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